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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无障碍公共交通的政策和实践

中国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副理事长黄苏宁
2010年6月3日

 

  深圳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毗邻香港,总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截止2008年底有常住人口870多万,其中户籍人口228万,户籍残疾人6.9万,户籍残疾人口的比例为3.02%,户籍老年人约有12万,非户籍老年人40多万。
1980年,中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深圳经济特区,经过30年的努力,深圳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一个边陲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新兴城市。深圳的无障碍公共交通从无到有,从匮乏到初步完善,城市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有需要的人营造了一个方便、文明、和谐、友好的生活环境,深圳市曾经获得中国“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光荣称号。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深圳举办。

  一 深圳的无障碍公共交通政策

  深圳市人民政府非常关心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安居生活,不断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确实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早在1985年,深圳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公共场所设置残疾人设施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的公共场所,为残疾人设置专用的轮椅坡道、盲道等专用设施。2005年,市政府又颁布了《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法规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公共建筑物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并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深圳市政府除了制定政策,大力推进道路、建筑物和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之外,还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考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深圳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提出:“要继续推进深圳无障碍建设工作,着力加强居住环境、公共场所、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建设;全面提高无障碍建设管理水平”,在规划纲要中明确具体任务目标,提出到2010年即“十一五”计划纲要完成时,要在地铁、机场、公共巴士、出租小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建设无障碍设施。

  2009年12月深圳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年的研讨、修改和审议,制订了《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条例法规在2010年3月实施。《条例》内容有;总则、规划、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交通、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个方面。《条例》规定,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全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要求,编制专项规划,每五年进行一次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城市要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进行无障碍设计、建设和改造,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公共交通一定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地铁车厢设置轮椅位置、语音和电子屏幕报站系统,地铁站安装无障碍垂直电梯、盲道和电子显示屏;公共巴士和出租小汽车配置一定数量供轮椅乘客使用的无障碍车辆;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枢纽场所设置发布公共信息的电子屏幕;65个停车位以上的停车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进出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等。要在全社会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每年的12月3日是深圳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日,普及无障碍知识,开展有关无障碍设施的技能培训。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要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条例》为深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证,促进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快速发展。

  二 深圳无障碍公共交通建设实践

  无障碍公共交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有发展规划作指引,有法律法规来约束之外,还要有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协作,才能圆满完成,才能更好地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

  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要内容,认真制定方案,详细分解任务,切实落实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办理。例如;规划局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局、交通局和城管局在建设和改造城市时,按照规划、标准来建设和改造无障碍设施,对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审批、不准施工和不能验收。在建设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全过程中,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疾人和市民代表参与,进行检查监督,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由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深圳的城市道路、建筑物和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无障碍建设有了较大发展,无障碍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市道路已建轮椅坡道7500多条,已铺设盲道150公里,无障碍公厕500多座,开通了一条无障碍交通线路,有25台无障碍公共巴士在运行。已建成的地铁一号线,站台内设置了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无障碍公厕、电子显示屏和无障碍标志等残疾人专用设施。为迎接2011年在深圳举办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08年深圳进行了5条新地铁线的设计、建设和施工,在这5条地铁线的131个地铁站,每个站均设置了无障碍垂直电梯、盲道和轮椅坡道,在地铁车厢内设有轮椅专用位、语音和字幕报站系统。深圳还计划在2010年推出100台无障碍出租小汽车,以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外出看病、购物、旅游、工作和探访亲友等。

  近年来,深圳新建设的一些大型项目,如市民广场、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图书馆、音乐厅、青少年宫和中心医院等全部按照国家无障碍标准来设计和建设;对一些改建和扩建的大型项目,如火车站、罗湖口岸、深南大道、大剧院和东门步行街等也增加了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和垂直电梯等无障碍设施。

  深圳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有一定差距,无障碍公共交通设施覆盖面不够广,配套设施不齐全,管理不够到位,中国作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要坚决履行公约,与国际接轨,特别深圳是一个对外交流的口岸城市更应当认真执行无障碍建设政策法规。要动员社会各阶层的力量积极参与无障碍建设,努力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的无障碍城市,确保残疾人和老年人与健全人一样,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无障碍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平等、独立、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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